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给员工社会保障! 员工仲裁胜诉了! 仲裁委员会让公司支付社会保险? 那么,支付社会保险的时间是从合同签订日开始吗?

仲裁
2020-04-13 16:30: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很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由此可知,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结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 您好,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 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 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 理。
  • 公司给员工少缴了社保,可否申请劳动仲裁?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因公司不补缴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在30日内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养老是可以补缴的,个人是在社保局由社保局提供单据和金额,带着去指定的邮局交钱就可以了,如果是单位的话,由单位走地税务局来补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
    如需补缴期间无任职单位,则不能办理补缴。 如目前已参保,单位补缴时填写《社会保险费征收账目出错(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办理补缴费款涉及3个月之前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6号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 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因办理社会保险分户、并户、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签订劳动合同滞后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新建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
    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四份)、《招用人员花名册》、补缴期间开头和结尾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补缴跨年度的每一年提供两个月的原始工资凭证)及复印件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补缴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其中,市内各区参保单位申请补缴时间超过一年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处申请;其他情况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