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2年前买的房子,现有以下两个问题 1、13年买的房子,有的人拿的合约是12年底拿房,我的是14年5月30日拿房,合约上面写的逾期在90天内按照房价万分之一付违约金,超过90天的按照每天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我认为我当时应该拿的是12年底交房的合同,但实际不是 2、房子是在8月28日才下来,房屋买卖合同上面留了一个我的手机号码,此号码后来停机了,他们说联系不上我,所以以此拒绝我提出的万分之二付违约金或退房,我认为不合理,在我留存给他们的信息表中写有我老个手机号码,而另一个号码是没有停机的 请问我是否能够和他们商谈或诉讼他们,谢谢!

2018-07-04 09:45: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即合同生效,合同当事人须履行合同约定,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约定责任,也有法定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在合同中约定明确,按合同约定承担;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按合同法、担保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来判定责任的承担方式与形式,比如:在建立合同关系时交付了定金,交付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返,收取方违约则要按交付定金额双倍返还。
  •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行为追究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我国没有特殊的法律规定,因此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3年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超过诉讼时效,原告有权提起诉讼,但不能获得胜诉判决,即有诉权而无胜诉权。
    我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两大类: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特殊诉讼时效,如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另有环保法规定环境污染诉讼时效为三年等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 延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当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情况时,若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约定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金额,则购房人可依据合同约定的金额要求开发商赔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特别提醒购房人,约定的违约金若明显低于因延期交房造成的损失的,购房人可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但购房人也应注意,若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过分高于因延期交房造成损失的,开发商亦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在没有约定延期交房赔偿金的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如果消费者要求退房,也可以按照已交房款乘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时间来计算赔偿。   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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