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离婚协议中有一条“女方债务女方还,男方债务男方还” 怎么理解? 我的理解有两点不知道哪个正确: 第一是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借的债务女方还,男方借的债务男方还; 第二婚姻存续期间欠债欠女方亲属的女方还 还是欠男方亲属的男方还。

离婚
2018-09-19 16:4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并且可以由双方在离婚时完成离婚协议,就离婚时的债务问题达成约定并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到民政部门记性备案即可。双方就离婚时债务达成的协议,通常是双方进行平均分担,但是如果有其他分担方式的,也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依照约定进行。

  • 1.原则上婚前一方的债务不会转移到婚后的另一方,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某些情况婚前的单方债务会可能变成双方的共同债务,如: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情形。
    2.同时根据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没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男方是无权要回彩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