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对方欠我46,000元已经两年多了,我有一个借记和附在他的身份证号码,他的手印,不接电话,短信,怎么处理?

2020-04-13 18:55: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手印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并且对借条的内容通过按手印的方式进行确认。n按手印就表明借条是合法有效的。n给现金就看金额大小了。如果是小金额的借贷关系,通过现金进行钱款的支付是很正常的。
    但是如果是大金额的借贷关系,那么一般就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了,需要有银行转账记录的。即使是现金支付,也需要有债务人的收条,不然法官是不会认可的。
  • 民法通则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到之前,【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主张要求,行使权力,【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上三种情况都能是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期,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只要以上三种情况,你有一种符合就不用从新拟定。
  • 身份证最好不要借给别人,如果有人想借的话,你可以跟着一同去,要看清楚对方办理什么业务,提高警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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