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害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受害者有工作,错误的劳动费用将如何计算

2020-04-13 20:1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下是退休年龄的依据: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据悉,目前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没有调整,仍为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女干部55周岁。具体规定为,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是指: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
    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以及农村居民户口的女参保人员,年满55周岁退休。
    关于一些市民对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的疑问,可以理解为女工人45岁前曾在管理技术岗位上工作过,但在45周岁前离开了管理技术岗位,比如45岁“一刀切”办理了内退,仍可50岁办理退休。
    管理技术岗位是根据各企业依照国家和省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确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的本企业管理技术岗位名录
  • 退休人员已不是法律名义上的劳动者,退休年龄之后存在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关于退休、离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国家规定达到离
    退休年龄以上的人,都是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劳动主体的。
    劳动者从他们到达离退休年龄的那一天,法律上就切断了其做为劳动主体的权利。退休职工实际上法律上已经失去了作为劳动者的主体资格,退休之后的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 因此他们享受不了工伤待遇,不受最低工资限制、不受工作时间限制、不能享受相关福利待遇,比如假期加班补偿,解除合同补偿金等。
    一旦出现纠纷将无法进行劳动仲裁,只能向法院申诉。
  • 现在,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国家没有对破产企业退休年龄作特别规定,与其他用人单位退休年龄无异,即在一般的情况下退休年龄依照下列情况进行确定: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