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三人设立公司,A是法定代表人占50%股权,BC两个人各占25%. 沒有认缴出资额??如今注册公司好啦,企业沒有产生一切业务流程,A和BC两个人不再次协作了。企业现阶段沒有销户,A法定代表人再次拥有企业,我想问一下会给BC2个公司股东产生哪些潜在性风险性吗?公司股东能够恳求撤消股权或公司注销吗?

股权
2020-04-13 22:2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是否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购买对方股份,或者申请破产就是了
  • 您好,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如下: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如果经过协商公司另一股东不愿意收购,则,可以选择转让股东权利给第三人。

  •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该股东与公司为连带债务人。
    (3)股东不依法缴纳出资的或者出资不实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责公司成立后,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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