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招标方本人挂证一建筑工程公司承揽的新项目,现根据违法分包的方式违法分包给承包方本人,承包方承担所有的工程施工每日任务,而且招标方规定交纳20担保金给与招标方,且承包方已交纳,现新项目没法工程施工,承包方规定撤消协议书,我想问一下能够 退还担保金二十万吗

2020-04-14 05:19: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程项目总承包指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企业,承包者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的具体如下: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
    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