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商量一下私人贷款的问题,16年制定了法律规定,支付的利息以3%执行,未支付的利息是银行利息的4倍。 先决定的是3%,未付的是2%,借钱给朋友是15年,不知道如何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谢谢!

2020-04-14 07:0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这就是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规定。
  • 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有着十分久远的历史,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民间借贷属于直接融资,而银行借贷则属于间接融资。其主要特点是手续简便,但利息较高,因此俗称高利贷。
    rn《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意味着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
    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 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1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
    ”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
    ”很明显,《合同法》对民间借贷合同是采取区别对待的,主要表现在借款主体和无息推定原则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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