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回到房子,没有房地产签证,合同公证,买方的权利可以保证,我是买方。

公证
2020-04-14 07:09: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订的房产赠与合同,有法律效应吗?1,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才可以有效应:
    (1)赠与人资格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完全有权处分房产
    (2)受赠人资格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能以自己的行为接受赠与成为受赠人。
    2、如此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 你好,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无法上市交易。在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实际上是将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物一般要求为普通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及已购公房由于涉及再上市的税费不缴等政策限制,一般银行不接受以此进行抵押。回迁房如果想办理按揭贷款必须具备以下三点:
    1、必须出示回迁协议来证明该回迁房性质是否受到政策限制
    2、回迁房必须五证齐全
    3、回迁房必须已经拿到房产证,仅有回迁证是不能贷款的银行才会再根据房主提供的其他材料来办理后续贷款手续,但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民间贷款,回迁房的价值评估一般不会太高。
  • 房款自行在合同中约定。回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应依回迁房最终确认的产权性质确定,具体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
    一、若回迁房的性质为商品房及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且合同并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则合同的效力应为有效;第
    二、若回迁房的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合同的效力则按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为:
    1、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迁房买卖合同无效。
    2、出卖人转让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原购房合同系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签订,当事人又在转让该已购房屋的合同中约定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该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第
    三、如果回迁房的房屋性质还未确定,因该房屋性质无法确定,故该类合同的效力尚无法确定,当事人可在房屋产权性质确定后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如果办理不了过户手续,那买方也无法落户。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以下风险:
    1、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
    3、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
    5、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6、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如果没有土地证, 一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的,但另一部分银行是必须房产证、土地证两证齐全才能办房屋抵押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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