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黑龙江省乡村危改后产权年限所有权,儿女有继承权吗,能够交易吗?

2020-04-14 08:35: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 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办理继承房屋过户手续: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属的派出所开具
    2.继承人也需要有一个继承证明,该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所在的单位(无单位的情况可以去所属的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开具)
    3.当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也是少不了的
    4.继承人要继承房产,自然还需要有房产证,所以我们要携带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明或者是其他的证明文件。
  •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
      
    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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