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除了精神损害赔偿之外,是否不再有财产要点

2020-04-14 09:2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产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跟离婚后财产纠纷合并审理。这两种诉讼主体一致、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只要都属于该法院管辖且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则可以一起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 当事人可以委托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鉴定,应当折价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 不能 返还 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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