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分居六个月后由法院受理,还是没有时间限制?

离婚
2020-04-14 10:08: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在一方起诉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因此,必须有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才分居的证据,法院一般才会判决离婚。
  • 根据规定,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3)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合意,则直接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进行处理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够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达成约定,则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
    一般情况下,法院的法官会对夫妻双方的债务为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进行判定, 从而在依法作出判决。
  • 离婚房产分割的时间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八条这个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2年的诉讼时效起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已经修改为3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