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工作残疾,一年可领取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救济金后,再就业养恤金支付额比以前高,缴款前无失业。

2020-04-14 10:09: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n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n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n工伤六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6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支付13个月的本人工资;n工伤六级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n工伤六级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n工伤七级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n
  • 养老保险通常有定额、定时或一次性趸领三种方式:  
    1、领是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  
    2、额领取的方式和社保养老金相同,即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社保养老金是以月为单位时间,而商业养老保险多以年为单位,如按年给付的方式。  
    3、时自然就是约定一个领取时间,根据养老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的额度。  申领养老金有哪些条件?  经社保部门审核,您如果满足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两个条件,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并一次性支付地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终结地方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年限条件:如果您是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如果您是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在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后参保,缴费累计满十五年。  退休年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注:如果您是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或井下高温作业累计满9年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且男工人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即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
  • 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办法》实行之日(即2010年7月1日),年满45周岁的人员,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办法》实行之日(即2010年7月1日)年满60周岁的,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其他退休待遇的城乡老年人,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 目前我们国家社会养老保险有三种:
    第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费率较高,一般是单位缴费20%,个人缴纳8%,必须缴纳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允许中断,得到的退休费相应也高些,属于国家强制性的保险,必须缴纳,
    第二,城镇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自愿参保,缴纳满15年以上,达到法定年龄即可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费率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8%进入个人账户,领取计算办法和城镇职工一样办法,没有区别
    第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缴费较低,待遇也不高,缴纳满15年以上,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养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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