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拿了我的身份证,现在我和银行失去了联系,要钱了。我不知道不拍照是不是我的工作,即使我没有拍照,或者至少当我被激活的时候。

2020-04-14 10:47: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先报警备案,这样今后如有人持该身份证作案.办事就能就能与你无关;同时银行卡挂失以防坏人提款;然后去你户口所在地申请重办身份证,一般费用40元加急加钱;如一时半会儿无法回老家,则抓紧请用工单位协助先办理居住证。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个人债务如何追讨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 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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