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丈夫准备离婚,他赌博欠信用卡4万多张,当我们不知道的时候,请问我离婚后,我有义务还给他吗?我们有房子,是我丈夫的名字,当结婚礼物时,因为没有家,不能回家。当时,还请律师写一份礼物协议(与我丈夫的名字),请问离婚后,谁应该属于,怎么办?

离婚
2020-04-14 11:1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均分,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明知债务人用作非法用途(赌博),债权人依旧借款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这个明知的界定是:
    1.债权人本人本身参与赌博;
    2.债务人借款是明示因赌博借款,在借条中写清;
    3.债务人因赌博借款众所周知,而债权人应当知道。
    法律规定:“赌博财物、赌具一律没收。参与和利用赌博所得的财物,一律追缴。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场上借贷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一律废除。”所以赌债不用偿还。
    到公安局立案,立案后如果赌主再追,你就报警,每次赌主的话你都要如实报给警察不能夸大。这样你就受法律保护了。万一出什么事公安局就会第一时间直接调查你的立案人。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