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之后,想给孩子改成跟自身姓,小孩现阶段还没进户籍的,能改不,要经男性愿意吗

离婚
2020-04-14 12:20: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孩子更改姓名,需要监护人持孩子户口本、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不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提出申请,生父生母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签字确认,经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核、地市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更改姓名。
      对于孩子的户籍已经迁至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再迁移户籍就不需要生父生母同意了。

  • 一、1,孩子申报户口和女方的户口是否随迁至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2,新出生的婴儿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二,新生儿申报户口的手续: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 按照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父母离婚,伤害最大的是孩子,因此,另一方不能以孩子的户口作为报复和要挟的理由。 建议双方先协商户口问题,协商不成在起诉至法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