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全款买房买的车,随后和汽车租凭公司签署的挂靠合同跑滴滴,签的3年,合同书上标有每一年3000元附加费,如今满一年,我觉得终止合同。可是汽车租凭公司要我将剩余2年的附加费给他们,合同书上沒有写有关提早终止合同的条文,我想问一下汽车租凭公司这类规定合理合法吗?

2020-04-14 13:31: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属于一种常见的合同违约情形,一般来说:
    1、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告诉对方,若不告知对方,属于违约行为。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租赁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
    (一)租赁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租赁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租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租赁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
    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采用口头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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