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朋友2号被警察局逮捕,3号下午被送到拘留所,被拘留了10天。 请问13号能否释放

刑事辩护
2020-04-14 14:3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放人。
    2、如吸毒人员同时决定强制戒毒的,会被送入强制戒毒所。相关法律规定:《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第三十一条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 行政拘留最多15天,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未成年人犯罪被刑拘的:
    1、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接下来可能会被逮捕、判决、坐牢。
      
    2、刑事拘留最长可以达到三十七天,在期间不被逮捕的可以取保假审。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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