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人遗书夺走了继承者(未成年子女)承继的支配权,合理合法吗?如果不合理合法,该如何处理?

2020-04-14 19:4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成年子女,继承的遗产有多种,可以咨询当地的律所,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例如:
    1、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及2006年12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可从以下途径取得属于他们自己的合法财产:通过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

    2、通过法定义务人所尽抚养义务而取得的抚养费;.通过小作者的创作活动取得的稿酬;通过自己的特殊技能而取得的演出收入通过国家政策明文规定给未成年人的财物而取得的财产通过发明创造获得的科技奖励而取得的财产通过继承遗产而取得的财产通过人身受到损害而享有追偿权而取得的财产等。
  • 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遗嘱继承,且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公民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未经公证也是合法的。
    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形式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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