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8月14日在路口,我坐摩托车从东向西一直走。 对方驾驶小型巴士,从北向南横穿马路,发生了事故。 两者车辆有一定程度的损伤,我骑摩托车身体受了很多伤,头部受力引起了40多分钟的深度昏迷。 对方车全部危险,摩托车没有保险,保险公司怎么对付呢

2020-04-14 20:17: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报警,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方式:
    1、交警主持调解,这种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给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
    2、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这种部分保险公司在搞,比如平安,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找理赔人员协调,看能否达成协议,如可以的,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转给伤者。
    或者双方依据调解内容到交警队出具调解书都可以。
    3、双方协商不了的,只能起诉了,起诉后法院一般对交通事故也先主张调解,能达成一致的,则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 小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明文规定:第46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行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因方当事人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上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其行对事故发生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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