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法有离婚,离婚是什么概念。我46岁,丈夫在婚后半年有精神分裂症,25年的痛苦。我想结束幸存的婚姻,但也为丈夫的道德照顾。怎么做,请教,谢谢!

离婚
2020-04-14 21:1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关于离婚
    1、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较为简单,首先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达成协议,是双方自愿离婚的必备条件。其次,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出了适当的处理,然后带齐有关手续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即可。
    3、 诉讼离婚较为复杂,需“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才会准予离婚。而诉讼离婚中最难的就是提供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只要有该证据,诉讼离婚才可能顺利。
    4、所以,如果你想与你的现任老公离婚。你首先可以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准备诉讼。其次,从现在开始应着手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为诉讼作好准备。
    二、关于还钱 这个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其涉及到了婚姻存续中夫妻财产的法律关系、借贷法律关系、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法律关系等。但关键还是看你当初叫他给你打借条没有,如果有则较为号办,如果没有趁早收集保存相关证据。
  • 如果房屋产权属于男方,离婚后,女方没有房屋居住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暂住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如果房屋属于女方的,男方显然不能让女方搬出去。另外,离婚时无房一方生活困难,租赁房屋确有困难的,有房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居住权或者其他形式的财物补助。《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