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下雨的时候,我朋友的车在后面,我在一辆电动车上碰到一个人。当我的司机和我的司机和我都下车帮助骑自行车的时候,然后我什么也没看到。现在我的朋友说他要为这次旅行付钱,现在他告诉我逃跑的事了。现在我想问问我是否可以买保险。

2020-04-14 22:1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是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车辆保险费用如何计算  
    1、车辆损失险的保费=部分损失基本费+部分损失保额*部分损失费率+全部损失保额*全部损失费率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用=固定保险费用  
    3、
    (1)玻璃单独破损险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  
    (2)自燃损失险保费=保额*费率*(1+已使用浮动年限相对值浮动比例)  
    (3)车辆停驶损失险保费=最高赔偿天数*日赔偿金额*费率  
    (4)全车盗抢险保费=保额*费率*(1+已使用年限相对值浮动比例+防盗装置浮动比例+固定停放场所浮动比例),新增设备损失险保费=保额*对应车辆损失险部分损失费率,其他车辆损失险附加险保费=保额*费率。  
    4、
    (1)车上人员责任险保费=投保座位数*每人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费率*(1+赔偿限额浮动比例+安全装置浮动比例)其中,赔偿限额浮动比例根据所有投保座位的累计赔偿限额确定。  
    (2)车上货物责任险保费=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费率*(1+赔偿限额浮动比例)  
    (3)无过失责任险保费=同档第三者责任险保费*费率  
    (4)车载货物掉落险保费=赔偿限额*费率*(1+赔偿限额浮动比例)  注意事项  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器是一种方便的车辆保险费的计算工具,车主通过车险计算器可以大致甚至精确计算出自己投保车险需要缴纳多少钱。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是什么时候开始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抢救费,伤残补偿,死亡赔偿,丧葬费,参加丧葬人员的误工费,交通费,及根据医嘱赔偿的营养费,陪护费,全休证明中的务工天数,资料所需的交通费,等等,上述费用中的大头,根据各个地方省区的不同,有严格的标准,由事故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法院发布的上一年赔偿标准,剩下的,比如精神赔偿等等,需在合理范围内,法院方可支持。  
    二、交通事故赔偿有没有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如果没有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对于二00四年七月一日后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