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觉得资询下有关车祸事故导致起先植物人经民事判决经济发展赔付,但另一方在肇事者到一年后人民法院都实行不上,没赔付一分钱,直至2年半后代去世了,这类状况该怎么办?

2020-04-15 01:1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的分割:属于婚前财产,不需要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先由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2、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也可申请交警调解。但这并不是强制的。
    3、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按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标准处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交通事故肇事者不赔,建议及时起诉肇事者,要求按人身损害给予赔偿。
    法律规定的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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