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释放了交通交通意外犯罪法庭的缓刑判决,请问我能否执行当地缓刑,但我不是这个人。

2020-04-15 06:25: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 交通肇事能判缓刑吗?  交通肇事量刑:  第
    一、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
    二、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缓刑的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 据《解释》第九条,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30万至60万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数额。第二档次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该档次的行为是: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同样,该数额的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在60-100万元幅度内确定;
    4、第一档次规定情形之一和以下几点之一同时具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严重法律后果,仍逃避的行为:
    (1)酒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辆;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3)明知是安全装备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而驾驶;
    (4)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5)严重超载驾驶。因此,即使行为人具有第一档次规定情形之一,不具备其他5点而逃逸的,只能将此逃逸行为作为量刑考虑的情节之一。第三档次为7年以上有期徒刑。适用该量刑档次的行为是因逃逸致人死亡。
  •  犯交通肇事罪属于缓刑考验期内犯的“新罪”,缓刑期间,重新犯罪,会撤销缓刑,同时数罪并罚。
      缓刑定义:在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可以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这便是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