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九月份根据房产中介公司选购一套二手房,招标方那时候由其闺女代理商签名,收了两万元订金,以后招标方到金融机构干了借款美国面签,如今招标方叫我付全款买房才肯产权过户,而且说合同书上是他闺女签的字,合同书是失效的,跟他没有关系,我想问一下,合同无效吗?

2020-04-15 09:56: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买卖没有过户,当事人就不能从法理上拥有该土地,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因此当事人要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 信托财产的占有有瑕疵的,信托不生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或者限制流通的财产。主要是下列物品:①只能为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标的物,如土地、森林、矿藏、河流、海洋、草原等。
    ⑧有关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标的物,如枪支弹药、黄金、白银、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等。③违反《产品质量法》的产品如假冒伪劣产品、无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国家已明令禁止的产品及已过了保质期产品等。
    ④违反商标、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检疫、计量法律法规的产品。⑤限制投资领域的企业股权等。据此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设立信托,或者未经批准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立信托,均属无效。
  • 对于合同无效的审查,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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