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个14岁以下、16岁以下、没有指纹或者没有留下记录的小偷是不是?盗窃的对象是我的直系亲属,因为当他最近招募消防员到警察局时,他说我有一起盗窃案,现在11年过去了,我可以申请撤销这个案子?

其它
2020-04-15 10:36: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盗窃要分析看是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还是治安处罚中的盗窃,有治安处罚的案卷,案底一般指的是犯罪的记录,不会有案底,但治安处罚的案卷也不能消掉。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
    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
    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 关于未成年人盗窃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一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包括三次。
    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
    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
    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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