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子的集体帐户,无帐户,如何获得结婚证书

国际贸易
2020-04-15 10:5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无法提供其户口本,那么其必须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否则无法办理结婚手续。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本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其次,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 首先,双方没有领结婚证,就不属于婚姻关系。其次,如果孩子未满2岁,那么一般会判给母亲;如果孩子满10岁,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见判决归属。其他还会参考到双方的经济基础、受教育程度、陪伴孩子时间、性格品质等。
    最后,如果孩子判给您,那么男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 1、当事人属于无户口人员的,应由父母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开具”非(未)婚生育情况说明“;
    2、再凭上述证明及证件,去指定的机构(如:妇幼保健院)等,申请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后,再去孩子的出生地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再带上出生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去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户口本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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