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离婚,有一个半个月的闺女,我觉得把小孩带去,男性不同意,我觉得授权委托刑事辩护律师,我觉得自身去提起诉讼

刑事辩护
2020-04-15 12:05: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不好的,可以请法院裁定。
    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的工作和工资收入状况。
    2、文化水平。
    3、照顾陪伴孩子的时间。
    4、判归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环境的改变。
    5、一方的思想品质,因为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对于十周岁的孩子,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 1、夫妻分居两年以上,属于法定的可离婚情形,你可以要求起诉离婚。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供养女方及其弟弟读书,应视为夫妻双方对弟弟的赠与,与协商支付女方补偿款无关。
    3、主张有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并要说明这些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开支。
    4、如你所述情况属实,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大概时间3-6个月。

  •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2、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则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的,然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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