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离婚,,老公不愿意,沒有结婚证书,要了彩礼钱,有一个闺女,,一岁多

离婚
2020-04-15 12:23: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姻关系是在结婚证为依据的,户口簿显示已婚,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有效。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不是有效的婚姻。则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婚,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视为事实婚姻关系,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视为有效婚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自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对方身体有问题,这就是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表现。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 第
    二、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第
    三、夫妻婚姻关系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第
    四、离婚诉讼一般需要三个月审结,复杂的需要六个月审结; 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 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自动解除即可,无需办理手续。未办理结婚登记,对方要求返还婚前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是应该退还的。同居所生子女权益同婚生子女权益。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和抚养孩子或承担孩子抚养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