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针对不公开审理的刑事案,开庭审理后,亲属有木有支配权跟刑事辩护律师要民事起诉书的影印件或拍照图片。

刑事辩护
2020-04-15 12:54: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程序包括哪些,  审查起诉包括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主要审查程序包括:  
    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  
    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用。应当认真审阅案件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各种证据材料,仔细审查案件中的疑点和难点,得出正确的结论。  
    3、复核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审查起诉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被害人和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直接讯问证人、或者重新进行鉴定、堪验和检查。  
    4、审查过程中,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5、承办人审查后,应提出起诉或不起诉意见,报刑事检察部门负责审核,刑检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后,应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怎样算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因债务追讨起诉的原告,应该要明确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等。

  • 1、法律对开庭时间没有规定,具体要看案情和法院案件情况而确定,法律对什么时候审结有相关的规定;  
    2、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4、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该条规定,只要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害的,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此之外,我们从《刑事诉讼法》中看不出哪些案件的被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事实上,许多案件的被害人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或者受理后会被裁定驳回起诉。那么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依据又在哪里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该解释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的五个条件,对于前四个条件在实践中不会有什么问题,关键在于第五个条件:何为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对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中作了回答。该《规定》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读:首先,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次,受害人物质损失的原因只能是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或财物被毁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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