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全部责任和一辆卡车相撞,卡车要我赔偿他两天的修理损失后,请陪我吗?谢谢!

2020-04-15 12:59: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报保险: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报险,并提醒事故对方报对方保险公司;
    2)报交警:拨打122或110并协助事故责任认定,告知门店事故状态;
    3)报急救电话:事故中有人伤,保护好第一现场,不随意移动现场遗落物,拨打120救助伤者。
    4)定损、定责:交警到达现场认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达到现场定损。
    现场可确定双方责任并能够定损时,租车人需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辆定损单;现场无法确定双方责任无法确定定损时交警暂扣留车辆,待事故责任确定后,租车人前往交警指定地点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车辆。
    5)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后,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剩余的赔偿。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交通事故撞人对方全责,当事人可以主张误工费,以及有车期间的交通费。
    但一般情况下对方都不愿意赔偿这个损失,你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并承担本次诉讼费。
    但不能故意扩大损失,也就是有多少损失就说多少,故意扩大损失的,可能的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交通费的赔偿,止限于车辆维修期间,你从单位到自己家直线距离的打车费,最好有票据,没有票据的,咱找一般情况来赔偿。
    可能会少点。只要你不是故意讹对方,事实求是的报出损失多少,法院都会判决对方赔偿的。
    起诉的时候,肇事者是第一被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