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的双曲馀弦值。 根据借款担保协议,我已经收到a等支付的借款本,共计10000元。 同时,本人依据上述协议委托XX客户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优惠咨询费,合计2000元! 这两千元是什么?

2020-04-15 14:1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对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工作有社保,是否需要他人进行担保,当事人可以自行与银行协商确定。  另外,如果银行要求需要担保人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1)主体条款与鉴于条款,本条款须明确订约的三方当事人和协议订立的宗旨和价实基础,其中主承销人及国际协调人通常要求载明其代表自身和其他承销人签约。
    (2)任命收款银行,发行人应于本条款中说明任命特定的银行为收款银行、设立收款账户、委托其从事代理收款工作及资金总额的专项管理等内容。
  • 担保人担保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的还有担保期限吗?
    1、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担保至借款全部还清为止的,法律上视为保证期限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二年后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已经消灭,法律不再予以支持。
    《最高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解释》
    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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