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30年后,我丈夫因为喝酒和偷窃习惯而无法决定离婚。结婚时他母亲的名字被分成了建筑物。房子被改成了他的名字。礼物只写了他的名字,但不仅仅写给他一个人,而且我这些话无关,这是我离婚房子的一部分?

离婚
2020-04-15 14:1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只有是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不可以分割。
    2、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父母是何时赠与的,如果是婚前赠与的,那就是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不能分割,如果是婚后赠与的,要看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有无确定只给自己子女一人,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只有父母在赠与合同中确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人的情况下,赠与的房屋才属于赠与人子女一人的个人财产,如未确定只给自己子女一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依法分割。
    3、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应平均分割。

  • 1、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同意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二是一方不同意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
    2、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两人协商一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原告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债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如果有的话)。
  • 公司名称核准后,一般不能更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公司名称,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办理公司名称注销手续,然后再重新申请公司名称。《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必须成立满一年后才能变更名称,如果工商局有关系的话也是可以的。
    如果刚注册的公司发现公司名有一个字写错了,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更正。
    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二、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三、工商局受理、发照。
    四、雕刻公章。
    五、质监局(代码证)受理、换照。
    六、国、地税局受理、换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