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初,使用者的录用条件是限制户籍的,当时户籍是被录用的,现在户籍已经迁移,居住在当地,使用者可以变更户籍排斥吗?

其它
2020-04-15 14:4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的规定。

    有无补偿那就看你能不能抓住公司的缺点,如果存在缺点并违反了劳动法,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公司补偿。实践当中有两种赔偿方法,一种是: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扣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所谓应得工资收入也就是开除之日到劳动合同到期之日的工资.
    还有一种赔偿方法就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一、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叫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
    二、你的这种情况,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n
  • 开除通常指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里面一般开除指的是违反厂规厂纪行为,公司对其做出开除,其实也是解除劳动合同里面的一种。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合同变更的条件: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合同变更应经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擅自变更的合同无法律效力;

    (3)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变更应有相应的证据

    (4)按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同,其内容的重大变更还应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