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孩子是由男人养大的! 但是,女人有探视权! 男人把女人的电话和微信上了黑名单! 所以,女人不能和孩子取得联系! 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4-15 16:0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如果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上的儿童明确不愿被探望的,则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对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待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的;
      
    三、重婚的;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 您好,女方依法享有探视权。关于探视权问题,细分可分完逗留式和探望式,你们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决定 女方有权利在协议中约定“男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如有以上行为,女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 关于孩子抚养权归谁问题,法院是看具体情况的,哪一方的条件更加适合孩子,则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谁 还有不明白之处可电话咨询或来我律所详谈,以便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给您提供针对性答复,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夫妻双方有权利自行协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达成 合一的,则要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由法院进行依法判决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由男方还是女方享有。同常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了子女抚养权归属判决的原则,因此法官应当依据该原则,即有利于子女成长作出判决,并在子女达到十周岁时询问其个人的意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