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儿女法定年龄十六周岁才申请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家中不具有医保完全免费现行政策吗

2020-04-15 17:2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十二元,发到孩子满十四周岁止。  职工在产假期间领证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十天的护理假,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在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给予六个月的哺乳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农村独生子女参加高中招生考试的,给予加分的照顾。
    参加大、中专招生考试,报自治区属院校和地方院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 工伤发生死亡的,1,发给一次性死亡丧葬费,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2,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为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3,有供养直系亲属的,按月发给抚恤金,配偶为死者生前工资的40%,其他人员为30%,孤儿和孤寡老人在30%的基础上,增加10%,但是领取的总额不能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第五,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和单位共同承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单位承担。
  •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现在报销流程和报销手续大大简化了,患者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出院时现场报销。这个时候就要注意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有医保的患者,要出示身份证、医保证、然后办理住院手续,登记住院。
    这样才能保证在医院的部分开销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2、然后如果想要出院,这时候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拿着上述手续和材料,去办理住院手续的窗口办理出院并且报销就可以了。办理完成,工作人员会给你出院通知单,包含各种开销明细,报销范围、报销金额等等内容。
  • 一般情况下,个人必须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不能单独购买医疗保险。办理时需要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及复印件,2张1寸照片到当地街道社保所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办理手续。
    除了购买一份社会医疗保险之外,大家还有必要购买一份商业保险作为补充。这样当疾病来临之时,起到的保障作用会更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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