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老板聘请了很多办公楼安装空调。我们的工人完成了这个项目,现在老板给公司支付工资结算的工资,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但是我们也知道公司给老板结算的项目,总金额。老板的工作也不想离开现在我们没有老板的人。我甚至不能问公司是否有权利工作。

2020-04-15 18:5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应明确发薪日,如果发薪日遇节假日,应依法提前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老板跑了的情况下,如果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于单位确实存在相应的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如果坚决不赔偿,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用人单位的部门赔偿工伤的相关费用。

  • 1、工资调动岗位,变相降工资,如果收集到证据之后,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而提出辞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的。
    2、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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