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8,我丈夫22,没有拿到结婚证,在他老家举行宴会,我老家没有举行宴会,我丈夫对我很暴力,我必须带孩子,他不带,孩子一岁三个月,一直是我带来的孩子,我得不到孩子的监护权

其它
2020-04-15 19:30: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不管哪一方提出离婚,双方就抚养权协议不成的,起诉到法院,法院会结合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就应该提供您适合抚养孩子的有利证据,比如说孩子从小和您一起生活成长等。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同期期间的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望采纳。
  • 协议离婚后如果对孩子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另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考察点主要在于孩子跟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如果孩子一直是女方在抚养的话,除非女方出现特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无收入来源、有吸毒、赌博等恶性、虐待、对孩子不管不问等,否则,法院不大会判归男方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