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企业干十年2020年6月把组长帮我撤了还把薪水帮我降了能算辞退我

2020-04-15 22:4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用人单位单方给劳动者降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您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同时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扣工资的行为违法。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劳动报酬,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公司开出应当符合我国劳动法的条件,否则就应当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 1、这种行为违规。因为信用卡和借记卡是两种不同的卡,适用的规则是不一样的。一般信用卡存取钱超过应还款额都有手续费的,借记卡没有透支功能,存取钱也不存在手续费。
      
    2、你可以要求银行、单位将该卡的详细使用规则书面化告知,避免出现因规则不明导致违约、滞纳金、罚息,手续费等有利于银行条款内容的成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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