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结婚前拥有他人的小孩,可是跟另一个男人结的婚,假如如今离异得话,结婚前彩礼钱应当如何分派

2020-04-16 08:15: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彩礼想要回很难。(附个法规,您做个参考)
    2、三金不好要,这是你给她买的私人物品,是个人财产。
    3、私自拿走的4完全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这是转移财产行为,不管是否这笔钱还在,你可以分得2万元。 法规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您好! 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
    1、不予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虽然接受彩礼,但已经结婚的,离婚时如一方主张返还的,原则不予支持。但特殊情形下例外:一是虽然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二是因为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此处应指因给付行为导致给付人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
    2、应予返还。有以下三种情形,彩礼应予返还: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包办、买卖婚姻而收受彩礼的;
    (3)以订婚为名行骗取彩礼之实得。
  • 你好!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你们要协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对于这些问题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并解决其他问题。孩子的生活费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没有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工资收入计算,孩子的学费以及以后的其他费用只要是在合理范围的内的有父母共同承担。
  • 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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