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突然死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外,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家庭待遇有多大。

2020-04-16 10:13: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确定死因的,应当尸检。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猝死,申请工伤认定,必须对死亡原因进行确定。在没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死亡诊断证明情形之下,应当通过尸检确定死亡原因。不进行尸检不能确定死亡原因,不能对是否属于视同工伤进行定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六条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 单位对工亡一般不是直接赔偿的,建立劳动关系,有购买社保的,由社保机构进行赔付。
  • 挂靠单位申报了工伤的,要对工亡职工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建议可以找个专业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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