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看到一套XX公司的小型高层住房。房产的福利性质,不做房产卡,只给房主付款条件。而且房子已经翻过一次,现有房主和原合同所有人,但是协议是签订的,但是朋友们说私人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我怎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我的两个人所需要住房呢?

2020-04-16 13:5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过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三方协议,叫《存量房买卖合同》。至于中介与卖方签订的合同工,叫委托代理合同,这方面,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当然是有效力的。
    房产中介签的买卖合同一般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在出台《城乡规划法》之前建造的房子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没有证件的房子是否能要补偿呢?按照“法不溯及既往”法律宗旨,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只能约束出台之后建造的房子,之前建造的房子不能按照这部法律执行。
    也就是说以前建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批准手续,不算是违法的建筑。那么既然不违法,遇到拆迁的时候就应当给补偿。按照合法的征收程序,对房屋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估并制定补偿决定。
  •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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