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私人企业工作了七年。 现在公司迁往外国,但我不想去。 这个应该怎么补偿呢

其它
2020-04-16 14:0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社保账户在全市范围内是共享的,故不论到企业搬迁前还是搬迁后的所在地社保管理机关去投诉都是可以受理的。公司地址变迁原社保年限不会发生变化,仍然依原来的标准购买社保。
  • 依据你辞职的原因补偿不同,因公司过错,享有1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未买保险,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保险费。
  • 您好,用人单位未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补缴社会保险,并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欢迎来电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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