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假日期间,企业或雇主强制加班,是否违反规定?

2020-04-16 14:12: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既不符合法定情形,又不具有充分合理性,只有经与员工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且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如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绝加班的,不能作为违纪处理。
    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由于突发情况等,如员工拒绝加班将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也不能拒绝延长工作时间。譬如,由于临时发生堵车等情况,造成公交车晚点的,即使过了下班时间,司机和售票员也不能扔下乘客和车辆不管,这时延长工作时间就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员工一般不得拒绝。
  • 加班必须要有加班费或是补休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拖欠工资,不发加班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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