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的女儿,去医院生产,产前检查很好,结果孩子出生,头一袋,嘴歪,家人看医生,医生马上拍照,结果是脑出血很多,看医院的头不出来,像泥浆,像打球,忽视我的朋友,现在我们应该做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0-04-16 15:01: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小孩在医院出事,可能会涉及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权人是去世的继父。 我父亲(继父)去世的时间是99年12月6日。 我母亲第三嫁时继父的子女已经成年,继父有4个子女;我母亲有4个子女,其中有2个是同母异父的,我和另一个哥哥是同母同父的。

  • 1.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3、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4、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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