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朋友四万元已经两年了,现在我找不到借的票据和身份证号码,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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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
诉讼时效是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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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打的日期上面按的手印,利息也不给钱也不还,可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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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借身份证就是违法行为。
《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规定,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使用者也违法。《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身份证借给别人,别人使用形成的法律后果你需承担责任。你将身份证交由别人办理相关事宜,可能被认定为委托
代理,由此给其他个人、组织、单位造成的后果由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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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借条诉讼时效期间到之前,【1】当事人提起诉讼,【2】当事人主张要求,行使权力,【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以上三种情况都能是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期,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只要以上三种情况,你有一种符合就不用从新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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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