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继房子的儿女中有一名是在被继承人身亡以前就早已身亡的,如今其他的儿女要继承房产要怎样承继

2020-04-16 17:4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一方过世或者全部过世才能谈得上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方式是:房产是不动产,不可拆分,你们协商后,一人拿房子并且过户,其他人按房产市价均分现 金, 现金由拿房子的人给付。
    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无遗嘱,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房产,需要你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你继承一半产权,在由你母亲把她那一半,买卖或是赠与过户给你,这样,你就拥有全部产权。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人死亡之前的继承人能否有继承权: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制度是属于特例.代位继承制度属于继承权的延续,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前提,且只适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除此而外,任何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享有这一权利。
  •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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