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继房子的儿女中有一名是在被
继承人
身亡以前就早已身亡的,如今其他的儿女要
继承
房产要怎样承继
2020-04-16 17:40: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父母一方过世或者全部过世才能谈得上继承遗产。继承份额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父母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方式是:房产是不动产,不可拆分,你们协商后,一人拿房子并且过户,其他人按房产市价均分现 金, 现金由拿房子的人给付。
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继承法规
定,死者死亡无遗嘱,按照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房产,需要你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到房管,办理你继承一半产权,在由你母亲把她那一半,买卖或是赠与过户给你,这样,你就拥有全部产权。
你好,有遗嘱按
遗嘱继承
,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死亡之前的继承人能否有
继承权
: 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是附属于权利主体的,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已经不存在,那么其所享有的继承权也随之消失.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此时生存的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代位继承制度和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制度是属于特例.代位继承制度属于继承权的延续,代位继承人的代位继承权以被代继承人的继承权为前提,且只适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除此而外,任何人,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享有这一权利。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你父亲的所有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由某一人继承或共同继承,具体咨询公证处。
2、若是一次性还清,拿着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行了。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已抵押,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过户。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户主死亡房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4967
王婷婷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房产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
02:10
2345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顺序
10639
老人去世房产怎样继承
房产继承纠纷
3909
承继儿女5人,一人在于被继承者身亡,被继承者身亡后,先身亡儿
关于继承,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需要依据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是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王婷婷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02:09
2345
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
法定继承
47372
逝者夫妇身亡沒有立遗嘱,资产是不是由亲生女承继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继承房屋的子女中有一名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就已经死亡的,现在
按揭房产可以继承吗? 1、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政府征地果树补偿不合理的怎么办
征地补偿
10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办
房屋产权
10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预约办理
房屋产权
10
门面拆迁补偿要工商登记吗怎么办
拆迁补偿
5
终止买房合同怎么办理
房屋买卖
5
指使他人违法占地犯什么罪
征地补偿
5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沧州律师
沧州找律师
沧州继承律师
沧州遗产继承律师
泊头市律师
沧县律师
东光县律师
海兴县律师
河间市律师
黄骅市律师
孟村律师
南皮县律师
青县律师
任丘市律师
肃宁县律师
吴桥县律师
献县律师
盐山县律师
沧州新华区律师
运河区律师
沧州房产纠纷律师
沧州公司法律师
沧州合同纠纷律师
沧州婚姻家庭律师
沧州交通事故律师
沧州劳动纠纷律师
沧州刑事辩护律师
沧州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