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六十多岁时,我母亲去世了,他们有一套房产。父亲再婚了,请问这套怎么分割,我还有三个兄妹

2018-09-20 10:4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时夫妻只有一套共有住房,双方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共同委托出租以分享租金或共同委托出售以分享房款,或是由一方居住使用,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租金补偿。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可在判决双方按份共有唯一共有住房的同时,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明确双方实际居住使用方式。
    该种处理方式既对争议房屋做出分割处理,避免了婚姻身份关系解除后判决继续共同共有缺乏基础的问题,同时又对离婚后如何公平合理的使用房屋作了安排,保证了双方居住权利的实现。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1〕18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若母亲(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在其去世后,其遗产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因此,只要母亲未留有合法遗嘱,女儿作为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有权同包括父亲在内的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共同分割母亲的遗产。遗产分配的原则是,平均分配,适当照顾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继承人。
    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至于被继承人的房产到底是哪一个继承人能够取得,可以各方交涉,欲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以现金的方式或者放弃继承其他遗产的方式,补偿其他继承权人,以取得房产所有权,交涉未果可以诉讼解决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2条、13条、14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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