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嗨,我十年前在长沙的一家电脑公司工作。我经营两张信用卡,分别是3000张透支,这是因为金融公司倒闭造成的一个大型银行倒闭。然后我父亲病得很重,我接到一个电话,我让我的合伙人还钱,他还保证。在父亲的照顾下,他被偷了,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4-17 06:4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如果催收后就进行了归还,不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归还,因为一旦进入刑事程序将来在下判决的时候不仅要归还,还要判处罚金。
  • 将应收账款按照欠款的时间长短分为ABC三类,A是欠款时间最短的(如最近2个月内的或者信用期内的),C是最长的(如超过3年的)。
    重点是对C类的催收,方法有发函催收、本单位人员催收,委托律师事务所催收
    随时了解该类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否存在倒闭风险等。
    B类的催收,可以通过委婉提醒的方式进行。
    A类的一般可以暂缓催收
  • 可以参考两高的《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具体规定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本金和利息的相加后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在具体金额方面,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属"数额较大",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到10年有期徒刑;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可能在10年以上。
    而透支金额在5000元以下,则要承担还清欠款及利息的民事责任,并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备案,存下不良信用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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