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来没有经营过社会保险卡,但公司把我的社会保险扣了一年多。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4-17 07:11: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一)申请换卡  
    1.社会保障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或芯片损坏不能在读卡设备上读写,卡主可持该损坏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并交回该损坏卡。  
    2.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满或基本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相片5项信息)变更,可持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二)领取新卡  办理换卡手续7个工作日后,卡主凭换卡业务办理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原办理点领取新卡。有效期满或基本身份信息变更的原卡,由卡主交回业务办理点,最终汇交至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统一销毁。  ※温馨提示  
    1.如委托他人代办换卡手续,还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广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因基本身份信息变更办理换卡手续,还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个人资料变更确认表》复印件。  
    3.办理换卡期间,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办理手续遵照相关业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请妥善保管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包括老年人优待卡)。若卡体出现弯曲、打孔、明显折痕、无法清除的污渍等情况,均视为人为损坏。  
    5.在领卡1年内因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申请换卡的,由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免费更换;其他换卡业务的费用由卡主自行承担。
  • 社保费用是在每月月初有地税局向单位收取,那么员工只要在半月有上班,那么单位就需要在本月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同时员工需要承担本月个人缴纳社保的部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公司不依法购买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总体而言,投诉效果还是不错的。交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放弃社保的承诺是无效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
  • 调换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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